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社会体育指导员>正文 
 
关于对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评估的通知
2008-3-18 15:27:23 有人访问过此网页 来源:

关于对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进行工作评估的通知   

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 为全面了解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开展工作10多年来的工作情况和现状,加强对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增加培训数量,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效果,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已批准的2006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计划与安排,今年将对全国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包括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和广州体育学院,以下简称8所体育院校)进行培训工作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评估时间为2006年9月至11月,结合8所院校分别举办2006年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实际,确定评估工作小组赴各院校进行评估工作的时间如下(按时间顺序排列): 
第一批:1、西安体育学院   9月15日—17日 2、沈阳体育学院   9月18日—                          21日 3、天津体育学院   9月22日—24日 
第二批:1、武汉体育学院   10月16日—19日 2、上海体育学院   
                          10月20日—22日 
第三批:1、北京体育大学   11月7日—10日 2、成都体育学院  
                          11月11日—14日 3、广州体育学院  
                         11月15日—17日 二、评估内容(详见附件1)。 
三、评估程序和方法(详见附件1)。 
四、评估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 
五、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刘国永、雷军 副组长:邱汝、闫树文 评估工作小组成员:有关专家和学者3人,8所体育院校的有关工作人员各1人,国家体育总局有关主管单位与部门人员2人。 六、评估工作办法与步骤: 
(一)8所体育院校将培训工作(重点在近三年)的自评报告,于9月10日前报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 联系人:闫树文 电话:010—51902382       传真:010—51902390 手机:13601038827 
(二)组成评估工作小组。各组组成如下:
 第一组: 组长:朱琼(原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副司长,现任中国老年体协副主席) 组员:由北京体育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各派有关人员1人组成。自9月14日至24日对西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进行工作评估。该小组9月14日在西安聚集,9月25日在天津返回。 第二组: 组长:景永魁(原山西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现任山西老年门球协会常务主席) 组员:由西安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各派有关人员1人组成。自10月14日至21日对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进行工作评估。该小组10月13日在武汉聚集,10月22日在上海返回。 
第三组: 组长:李相如(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系主任) 组员:由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各派有关人员1人组成。自11月7日至17日对北京体育大学、成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进行工作评估。该小组11月6日在北京聚集,11月18日在广州返回。 
(三)各评估工作小组按评估要求分别撰写各院校评估工作报告,并在评估工作结束后15天内,报国家体育总局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四)召开评估汇总情况碰头会,研究草拟整个培训基地评估报告,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并反馈给各院校。 
六、其它事宜 
(一)接受评估的体育院校负责评估工作小组的食宿安排。 
(二)三批实地评估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市内交通费均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评估办法 2  测评表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一 

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评估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全面了解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现状,加强对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增加培训数量,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估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体育总局指定为负责公益性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的体育院校。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在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领导下,由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评估工作小组主要工作包括:评估准备,实地评估,反馈意见,撰写报告。
 第四条      评估原则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审查材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可靠性和准确性相结合的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 
第五条      被评估单位应做到: 
1、做好评估准备,向评估组提供有关的资料;
 2、提供现场工作条件,配合评估组开展评估工作; 
3、制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 
第六条      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分为3项一级指标,分别为:
 1、管理机构与院校领导重视;
 2、培训质量;
 3、培训管理工作。 评估内容分为5项二级指标,分别为: 
1、管理机构; 
2、院校领导重视; 
3、执行培训大纲;
 4、组织管理; 
5、教学条件与食宿。 评估的核心材料分为23项,分别为:
 1、培训领导小组及常设机构;
 2、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培训工作; 
3、是否出席培训班的有关活动; 
4、是否列入工作计划; 
5、贯彻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
 6、授课教师的资质与教学水平; 
7、授课学时安排; 
8、授课内容安排; 
9、教案的准备;
 10、培训特色;
 11、考核办法; 
12、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反馈; 
13、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4、建立培训班管理办法; 
15、相关省、区、市体育主管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反馈; 
16、各院校与其相对应的省、区、市体育主管单位和部门的联络、配合以及互动的情况; 
17、培训学员的数量; 
18、按有关规定使用彩票资助资金;
 19、教室提供情况; 
20、使用场地情况;
 21、住宿安排情况;
 22、日常伙食情况;
 23、教学管理人员发表有关的研究论文情况。
 第七条  评估程序和方法 
评估工作分为评估准备、自我评估、实地评估、总结反馈四个阶段。 (一)评估准备 1、确定评估目的任务,制定评估办法及工作方案; 2、汇总相关资料和了解情况,编制评分表及调查问卷; 3、确定评估组人员,做好分工; 4、根据评估工作具体要求,制定评估时间进度。 
(二)自评阶段 2006年8月—9月10日为自评阶段。各体育院校根据评估要求和评估办法进行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办法,对本院校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做出客观评价,写出自评报告,于2006年9月10日前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办公室。自评报告将作为此次评估的参考。 
(三)实地评估阶段     2006年9月—11月为实地评估阶段,由专家与8所体育院校有关人员组成三批评估工作小组进行实地评估。评估工作小组工作程序办法如下: 
1、听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本院校培训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文档资料,实地考察培训工作。 
2、对已经过培训过的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学员进行抽样问卷调查,共100人,约占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的5%。对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进行抽样调查问卷。 
3、评估工作小组填写测评表,就检查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并形成基本意见。
 4、反馈评估意见。 
(四)总结反馈阶段 2006年11月底以前为总结反馈阶段。评估工作小组将对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被评估单位。 
第八条 评估分值     具体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参见《测评表》。测评表上所得的总分按照参考权重折算后,得分在100—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得分在80分以上的院校给予重点表扬。 
第九条 基地挂牌 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将对合格基地进行挂牌,授予统一标准的牌匾,加大宣传力度。 
第十条 基地评选 在评估合格的基础上,将对评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基地、管理人员、授课教师进行表彰。达到鼓励先进,树立标杆的积极促进作用。 
 
  附件二
  测  评  表
一级指标 参考权重 二级指标 核心材料 分值        等级标准        得分 
优良(100—80分) 合格(79—60分) 不合格(<59分) 
管理机构与院校领导重视 0.1 管理机构 培训领导小组及常设机构 100 机构设置合理, 运行通畅 机构设置较合理,运行较通畅 机构设置不够合理,运行不够通畅    
0.1 院校领导重视 是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培训工作 25 院校领导重视,准备工作 充分  院校领导较重视,准备工作较充分      院校领导不重视,准备工作不充分    
是否出席培训班的有关活动 25   
是否列入工作计划 25   
贯彻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文件精神 25   
培训质量 0.3 执行培训大纲 授课教师的资质与教学水平 15 能够执行培训大纲,教学安排合理、规范,授课方式方法创新、效果好、特色突出 能够执行培训大纲,教学较合理、较规范,有一定特色 不能够执行培训大纲,教学不规范,无特色   
授课学时安排 15   
授课内容安排 15   
教案的准备 15   
培训特色 12   
考核办法 12   
学员对培训的意见反馈 16   
培训管理工作 0.3 组织管理 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15 培训档案规范、完整,与相关主管单位、部门配合密切,工作顺畅,按有关规定使用彩票资助资金。 培训档案较规范、完整,与相关主管单位、部门配合较密切,工作较顺畅,按规定使用彩票资助资金。   培训档案完整,不与相关主管单位、部门配合,工作无法完成,不按规定使用彩票资助资金。   
建立培训班管理办法 15   
相关省、区、市体育主管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反馈 15   
各院校与其相对应的省、区、市体育主管单位和部门联络、配合以及互动的情况 10   
培训学员的数量 10   
按有关规定使用彩票资助资金 20   
发表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与管理及改革的研究论文情况 15   
0.2 食宿及教学条件 教室提供情况 25 教学场地设施完善,食宿条件能满足学员生活需求。 教学场地设施较完善,食宿条件基本满足学员生活需求。 教学场地设施不完善,食宿条件不能满足学员生活需求。   
使用场地情况 25   
住宿安排情况 25   
日常伙食情况 25   
文章作者:
相关新闻:

群众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群众心声: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请注意: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广东省群众体育信息网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2008年奥林匹克科学大会网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网2010年亚洲运动会网中国奥委会网中国体育信息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