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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气功办〔2011〕9号
关于举办广东省
第二期健身气功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健身气功项目的发展,加强健身气功项目裁判员队伍建设,定于2011年12月23日至27日在广州市举办“广东省第二期健身气功一级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二)健身气功新功法理论和功法技术;
(三)健身气功比赛裁判现场模拟;
(四)考核。
二、培训对象
(一)参加过省级以上组织的健身气功培训班,并持有相关培训证书,能够熟练演练3套以上健身气功新功法者;
(二)组织过地市级以上健身气功展示比赛,并担任2次以上比赛裁判工作者;
(三)年龄18周岁以上至60周岁以下。
三、报名报到
(一)报名
请各单位根据《培训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及培训条件,甄选培训人员,填写《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 12月18日前传真至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发至gdjsqg@126.com(注明报名地市)。核准后方可通知报名人参加培训。
(二)报到
请参加培训人员于12月23日14:00-17:30学员自行前往从化荔圃温泉军区接待站报到(地址:从化市温泉镇河西路108号)。
四、培训经费
1、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各市体育局负责,培训期间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2、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及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一)提交如下资料:
《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附件3),备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申请机关意见”栏需加盖地市级体育部门申报等级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员自备运动装。
附件:1.分配名额表
2.广东省第二期健身气功一级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
3.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
4.课程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义清 020—37595620 13503038512
传真:020—37591025 电子邮箱:gdjsqg@126.com.
承办单位联系人:周海英 电话:13556043795.
主题词:体育 裁判员 培训班 通知
抄送: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办
广 东 省 体 育 局 2011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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