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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体群〔2008〕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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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添加日期:08-12-01 11:45:40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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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周海英等53人 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的决定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局: 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培训、考核和审定,决定授予周海英等53人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名单如下: 广州市7人:周海英、梁志强、陈志玲、黄丽芳、郭苏、 马萼琴、李庆来 深圳市2人:李英红、周洪英 珠海市2人:朱良丽、刘宝芹 汕头市3人:吕静云、黄璞儿、李炎红 佛山市3人:吴肖娟、陈少珍 韶关市2人:罗碧芳、雷卫红 河源市3人 :李玉桃、潘燕卿、李雪霞 梅州市2:林映霞、郑云霞 惠州市2人:曾镇平、杨碧河 汕尾市2人:苏少珠、张少琼 东莞市2人:李兰开、李玉萍 中山市3人:谭锦生、区淑瑜、伍振宇 江门市2人:周美笑、陈金玉 阳江市1人:朱观容 湛江市3人:梁秀莲、龙秀容、梁志坤 茂名市3人:王军杰、王乃胜、陈华锋 肇庆市2人:成雪梅、廖彩霞 清远市2人:梁炎、罗美桃 潮州市1人:陈文洁 揭阳市2人:萧两洲、林丽卡 云浮市2人:曾桂芳 、陈婵英 广州体育学院1人:康涛 广州中医药大学1人:莫兴园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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