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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广东省体育舞蹈俱乐部团体赛(第三季度)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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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添加日期:08-08-18 10:47:32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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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广州市体育舞蹈协会 二、 承办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舞蹈协会 广州市体育舞蹈培训基地 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舞蹈培训中心 三、协办单位:广东芳龄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育苗国家青少年体育舞蹈俱乐部 广州市动感体育俱乐部 竹荘酒家 四、比赛时间:2008年9月28日 五、比赛地点:竹荘酒家(广州市白云大道北179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正门斜对面) 六、报名日期:2008年9月20日止 七、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舞蹈协会(广州市广园中路238号,白云区体育局,电话:020-86389032,13005144111传真:020-86579546,邮箱:lwslzz@QQ.com 联系人:刘文胜)。 八、报到、比赛日期:2008年9月27日下午3:00前报到,28日上午9:00至晚上10:30比赛。 九、报到地点:竹荘酒家(广州市白云大道北179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正门斜对面) 十、裁判委员会:由具有国家级或国际级裁判、评审资格人士担任。 十一、比赛组别和项目:(见项目设项表) 舞种: 5支舞:W、T、VW、F、Q;S、C、R、J、P 4支舞:W、T、VW、Q;S、C、R、J 3支舞:W、T、VW;C、R、J 2支舞:W、T;C、R 青少年选手服装要求: 女孩: 服装: ——— 黑色裙子+白色衬衣 ——— 单色连衣裙+连裤袜 ——— 紧身连衣裤配裙子 裙子应为朴素无格面料或带有最少1最多3个半圆组成的褶。可着简单的圆形衬裙。裙子或衬裙上不得有饰边。裙子的滚边上不得有鱼骨撑或者鱼线。裙子最长不得超过膝盖骨,但不能短于膝盖以上10厘米。连裙袜须盖住内裤。 面料:不允许使用透明面料或者金属面料。可使用同色的不同面料。如使用网眼面料,必须配以不透光的同色面料。 颜色:可使用除肉色外的任何颜色。连裤袜须与衣服同色。 装饰:不得使用饰物(仿钻,亮片,羽毛,花,蝴蝶结,流苏,网眼饰物等)。 鞋:方跟(平跟)鞋,鞋跟不行超过3.5厘米。颜色任意。可穿任何颜色的袜子。可穿紧身肉色袜,不行穿网眼紧身袜。 发型:不行留复杂的高发型、带假发或发饰、染发、使用带闪光质的发胶。 化妆:不允许化妆。不得带假睫毛、假指甲、亮片、使用人造橄榄油和指甲油。 珠宝首饰:不行得戴珠宝首饰(手镯、手环、项链) 男孩: 服装:黑裤,可自行决定是否带脚下扣带。可自定是否带黑色吊带,可使用金属扣。平纹白色长袖衫(最好是棉质或聚脂棉),不允许使用闪闪发光的或有花样的面料。不允许带燕子领和将袖子卷起来。进行拉丁舞和标准舞比赛时,必须带黑领带或蝴蝶结。可使用金属领带夹,领带夹必须紧扣衬衫。 装饰:不允许有装饰。 鞋:黑色低跟(最多2厘米)皮鞋。黑色袜子。 发型:最好留短发。如果头发长,须系成马尾式。 化妆:不允许化妆。 珠宝首饰:不允许戴珠宝首饰。 十二、有关规定: 1、凡过去参加过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2 、专业院校的学生不得报业余各组别的比赛。 3、除年满18岁以上45岁以下业余A、业余B、业余C和35岁以上组的选手可兼报A组外,其他各组选手不得跨组进行比赛;同时比赛期间不得更换舞伴(除师生组外)。 4 、成年参赛选手年龄以正式身份证为准,少年选手以户口本原件为准。 5、参赛选手只许男女搭伴,不得男扮女装或女扮男装(包括少年、儿童组)。 6 、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7、 如有比赛组别报名不足3对选手,该组别取消,向相邻的高组别合并。 8 、凡在全国和全省比赛中已获奖的选手不得参加单项组比赛。 十三、奖项设置: 1、设团体总分奖,颁发奖杯。 2、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杯,证书,4-6名颁发证书。 3、各俱乐部每季度比赛的团体总分将累计相加,每年第四季度进行年终排位赛,对获得团体总分前六名的俱乐部颁发奖金和奖杯。 4、专业院校的学生以个人的成绩进行排名,年终举行大奖赛。 十四、经费: 1、成年选手每对参赛费为180元;增加一项另收20元。 2、学生选手每对参赛费为150元。 3、师生组每对200元。 4、比赛当天大会免费提供午餐和晚餐。 十五、参加办法: 1、以各体育舞蹈俱乐部或培训中心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代表俱乐部参赛的选手必须是该俱乐部的个人会员)。 2 、专业院校组和大专院校组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如学校没有组队,可代表其他俱乐部参赛,但必须是该俱乐部的个人会员。 3、请各组队单位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确保选手参赛组别不误不漏。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是误报而需要更改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 十六、其他: 1、所有选手需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后才能报名参赛,凡未经过身体检查而擅自报名参加比赛者,比赛期间发生意外的,大会一律不予负责。参赛选手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 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食宿费自理。 3、开幕式要求选手均要着比赛服装参加。 4 、颁奖时要求选手穿比赛服装。 5、本次比赛音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选定。 十七、住宿安排: 1、广州市陈田新兴酒店 价格:单间:100元/天 双标:130元/天 地点:广州市白云大道北131号(外语外贸大学斜对面)020-36401027 2、金明酒店 地点:广州市白云大道173号(外语外贸大学斜对面)020-62692345 3、富春景宾馆 价格:双标:120元/天 地点:广州市白云大道陈田北街自编2号 020-36403022 十八、广告 有意向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请尽快与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联系。联系人:何帆。电话:020-37591022,传真:020-37591025。 十九、本次比赛的规程、竞赛日期安排、报名表以及比赛筹备信息等,均可登陆广东省群众体育网站查询下载。网址:www.gdqunt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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