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举办“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的通知 |
|||||||||||||||||||
|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气功字〔2008〕85号〕 作者: 来源: 添加日期:08-06-26 09:31:33 点击数: |
|||||||||||||||||||
|
关于举办“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健身气功业务主管部门: 今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年,为进一步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定干9月20日至22日在内 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办“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由省一级体育局组派一个代表队参加。现将《“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规程》印发你们,望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加,争取优异成绩。 附件:“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规程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规程 一,大会主旨 三、时间地点 四、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七、参赛项目 〔二)个人赛项目。 (二)每个代表队参加集体赛限报2个项目,每个项百8至10名队员上场参赛: (三)参加个人赛,每个项目4名队员同时上场参赛,比赛队形为"一”字形、依次排列1号至4号位置。 〔四)集体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分别以四套功法原配未有口令提示词的CD或录音带为时长标准;个人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
上一篇:举办全国百大公园和百县千村健身气功系列展示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2008年广东省健身气功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评论列表: 评论:
|
|||||||||||||||||||
|
|||||||||||||||||||
|
广东省体育局群体处 |
|||||||||||||||||||